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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31亿未兑付投资款背后:一场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的骗局

2019-09-09     点击: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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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注册会员173万余名,涉及未兑付金额31亿余元……备受关注的“人人爱家金融”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案又有新进展。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对曹某等4人依法提起公诉。今年6月13日,该案4名主要涉案人员骆某、王某、杜某、张某已被该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目前,还有部分涉案人员,公安机关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公司股东违规自融资






2016年9月,“人人爱家金融”平台由于虚构融资项目、自融资等违规行为,已出现4000万余元的资金缺口。 骆某、王某和王某华3名股东在明知平台无力偿还投资人的情况下,将该平台转让给后面的实际控制人卢某(另案处理),并与卢某等人合谋加大平台推广,由原股东骆某、王某和王某华提供融资债务担保,将平台存量提高至8000万元,继续骗取投资人投资。

卢某等人接手该平台后,招聘曹某等4人组成新的管理团队。 其中曹某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运营,另外3人分别担任财务总监、风控总监、运营总监。 曹某等4人按照卢某要求利用平台继续向社会不特定人非法集资。 为达到卢某要求的30亿元的平台存量,曹某等人为首的管理团队加大集资力度,在平台发布虚假的产品,吸收大量公众存款。

同时,在双方签订转让协议时,王某华尚欠平台6333万余元,后王某华陆续偿还资金。 直到2017年4月,为偿还平台待收资金,王某华向卢某借款3253万余元,该笔借款实际为卢某接手“人人爱家金融”平台后非法吸收的用户投资款,且至今仍无法归还。 同年9月21日至11月17日,卢某按照约定向骆某支付平台转让费共计2200万元,其中骆某获取235.5万元,王某获取168.56万元,剩余款项被转至孔明公司和王某华等人账户。

此后,卢某如法炮制,不断通过“以新还旧”,以自己控制的公司或与其他真实借款公司联合借款的方式大肆挪用平台资金。 至2018年7月案发,该平台共吸引注册会员173万余人,实际投资会员30万余人,涉及未兑付的投资人3.7万余人,未兑付金额31亿余元。

迫于压力
发布清盘公告




同时,下城区检察院还以发送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公安机关继续加大追赃力度,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案情进展和涉案资产查封、扣押、冻结情况,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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